1. 适用范围
本一般条款和条件(GTC)适用于客户(以下简称客人)与阿尔卑斯酒店(以下简称酒店)之间的法律关系。下文中使用的 "客人 "一词也包括女性或中性词。GTC 适用于所有住宿服务和/或活动合同,包括相关服务。为简明起见,无论服务内容如何,本 GTC 均使用 "合同 "一词。合同双方为客人和酒店。如果本 GTC 中的个别条款无效或失效,也不影响合同和其他 GTC 条款的有效性。在没有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管辖地的情况下,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的管辖地为卢塞恩。瑞士法律仅适用于所有合同、保留和任何附加协议以及一般条款和条件。履行和付款地点为卢塞恩。
2. 合同的签订
租用酒店客房、酒店内其他房间和属于酒店财产的室外区域的合同,以及购买其他商品和服务的合同,均以客人和酒店的书面确认为准。书面确认还包括电子传输文件,如电子邮件和在线生成的表格。双方同意的服务在各方面均对酒店和客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 价格
酒店公布的价格以瑞士法郎 (CHF) 为单位,包含法定增值税。合同签订后任何法定费用的增加均由客人承担。价格可随时更改。
4. 付款方式
4.1 定金/预付款
一旦预订的服务无法再免费取消,酒店将立即通过指定的付款方式扣除整个预订服务的费用。如果未按时支付押金,酒店可立即撤销合同(包括所有服务承诺)(无需提醒)并要求支付取消费用。
4.2 为信用卡充值
客人在预订时提供信用卡详细信息,即表示同意收取费用。因此,无需签名或输入信用卡号的收据也是有效的。
4.3 最终发票
最终发票应包括协议价格以及因酒店为客人和/或随行人员提供额外服务而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最终发票必须以瑞士法郎现金支付,或最迟在客人离店当天退房时以可接受的借记卡或信用卡支付。协议发票必须在发票日期后 10 天内支付。预订确定时必须提供完整的账单地址。客人须对个别参加者未支付的发票负责。必须支付发票金额,不得扣除任何费用。所欠金额不享受任何折扣或优惠。
4.4 邓宁程序
发送第一封催款函不收取任何费用。以后每次催款将收取 50 瑞士法郎的手续费和年息 5%的违约利息。
4.5 修订发票
如果在发票寄出后更改账单地址,每张发票将收取 20 瑞士法郎的手续费。
5. 选项、要约
5.1 酒店对报价的接受期限在相关报价中列出。此后,酒店不再受该提议的约束。
5.2 选择日期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酒店可在选择期满/报价未使用的情况下处置所提供的服务,恕不另行通知。
5.3 客房 一律无偿提供。因此,随时都有可能提前出售。
6. 预订、抵达和离开
6.1抵达当天的预订在酒店接受时即具有约束力。
6.2 抵达 如果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预订的客房类别在抵达时没有空房,客人将被分配到下一个较高类别的客房。
6.3如果在已确认预订的情况下,酒店仍无空房,则酒店必须在附近(25 公里范围内)为客人提供同等或更高级别的替代住宿。替代住宿的任何额外费用均由酒店承担。如果客人拒绝替代房间,酒店必须立即退还客人已支付的任何款项(如押金)。客人不得再提出其他要求。
6.4除非另有约定,客人有权在约定的抵达日下午 4 点至离开日上午 11 点期间使用租用客房。
6.5如果客人提前离店,酒店有权收取预订服务费总额的 100%。
6.6酒店客房仅供已登记的客人使用。将客房转让给第三人或由其他人使用须经酒店授权。
6.7合同范围由客人确认的个人预订决定。
6.8客户只能将房间用于约定的目的。
7 取消和重新预订
预订 1 至 4 间客房,可在入住前 48 小时内免费取消。逾期取消或不入住的,将收取全额住宿费用。如果预订客人登记了其他客人,则需承担预订产生的全部发票金额。这些取消费用的例外情况,如展会期间或酒店规定的日期,请参阅预订确认书。
8. 团体预订 定义
就本 GTC 而言,团体是指至少预订 5 间客房的客房预订。
9. 姓名清单
各团队成员的最终名单必须在抵达前 14 天通知酒店。
10 取消和重新预订
入住前 42 天内可免费取消。如延迟取消,则收取以下费用: 入住前 41 至 22 天 合同约定服务费的 50% 入住前 21 至 0 天 合同约定服务费的 100% 其他规定
11. 取消权
出于客观原因,酒店有权在任何时候(即使在正常取消期限之后)通过即时、单方面的书面声明解除合同。客观原因包括: - 未在酒店规定的期限内支付约定的预付款或保证金; - 不可抗力(根据 OR 第 119 条)或酒店不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导致合同客观上无法履行; - 根据误导或虚假信息预订的客房,例如酒店有合理的理由认为,使用约定的服务可能会损害业务的顺利进行、酒店其他客人的安全或酒店的声誉; - 客人已破产(破产或扣押不成功)或已暂停付款; - 住宿的目的或理由不合法。如果酒店因上述原因取消住宿,客人无权获得任何赔偿,原则上仍应支付预订服务的赔偿金。
12. 互联网
酒店为客人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无线局域网)。客人须对登录数据的使用负责。客人应对使用互联网时的滥用和非法行为负责。
13. 吸烟
酒店内禁止吸烟。违者将被收取 350 瑞士法郎的罚金。
14. 责任
客人须自行承担在客房内或酒店内携带的任何个人物品的风险。酒店不承担保管或存放此类物品的义务。除因酒店严重疏忽或故意造成的情况外,酒店对带入酒店的物品丢失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客人有责任为带入酒店的任何物品投保。如果贵重物品(如珠宝、现金或有价证券)未交由酒店保管,则酒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酒店对客人的轻微和中等过失不承担责任,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如果酒店服务出现中断或缺陷,酒店应在客人立即通知的情况下尽力补救。如果客人未能及时通知酒店有关缺陷的情况,则无权要求减少合同约定的报酬。客人应对其本人、同行人员或辅助人员造成的所有损坏和损失向酒店负责,酒店无需证明客人存在过错。客人应就酒店提供的服务和产生的费用向第三方负责。如果第三方代表客人进行预订,则其应作为订购方与客人作为连带债务人对酒店承担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无论如何,每位客户都有义务向客人提供与预订相关的所有信息,尤其是本一般条款和条件。
15. 狗
只有在事先征得酒店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将狗带入酒店,并需支付每天 20 瑞士法郎的特别费用。将动物带入酒店的客人有义务在入住期间妥善饲养和监管动物,或将其交由合适的第三方饲养或监管,费用自理。由动物造成的损坏或污染的维修费用应由客人承担。
16. 失物
如果遗失物品的所有权明确,且知道其住址或公司地址,则会将其转交。客人需承担转交的费用和风险。
17. 媒体
在媒体(如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上刊登使用公司标志或照片的广告,须事先征得酒店的书面同意。
卢塞恩,2022 年 1 月 1 日